我和丈夫结婚两年,有一女孩一岁,应双方感情不和想离婚,女方想提出来,请问小孩该判给谁,女方没有固定收入不想要小孩,那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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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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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应判决随哪一方生活,与谁提出离婚无关。法院按谁对孩子的抚养更有能力,对其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判决此问题。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判决随女方,但如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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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提出离婚请求都无所谓,既然女方没有收入不能抚养小孩,那你可以主张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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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给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可以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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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一般随母亲生活。当然,若女方确无抚养能力的,可由男方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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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