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们,大家好!我有几个问题想向你们咨询一下。我老爸的摩托车被另一辆摩托车撞了。交警认定书说责任在对方,现在双方的车都受损了。1、按照交强险的定义,我可以理解为我爸购买的交强险是在帮事故对方买的吗?2、我爸是无责任的但是也有一个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是陪给对方的吗?或者说在什么情况下我爸该支付这个钱?3、现在我爸爸的摩托车维修费是该找对方索要还是找对方的保险公司?能要多少?我爸爸买的是180元的保险(他说的,但是我查了没有180元的交强险,所以我推断应该是120元交强险,另外还有一什么费用60元吧)4、对方是酒后无证驾驶,有赔偿吗?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