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前我被人殴打,导致左拇指端骨折、左腿髌骨骨折,住院一月后出院进行康复治疗。请问:这人应该负责什么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我已经花去了近万元治疗费,并应给予我什么样的赔偿? 问题补充:
现在是当地的派出所在管这个事情,但是时间多过去很久了,一直拖着。上次派出所民警说他们只愿赔付医疗费用,后来再交涉还是如此。如果派出所处理不了这个问题,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打官司嘛?值不值?不想一直拖下去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最大的合法权益,请好心的律师帮忙指点,我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