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户口在山东,老婆户口在浙江省缙云县xx云镇,均为农村户口。常住缙云县xx镇,去年8月,老婆怀孕第一胎,要在缙云县五云镇办理准生证,经过咨询省计生管理部门,可以在缙云办理。但缙云县xx镇计生委开始说不可以办理,后来又说可以,依照他们的意思,我从山东办理好他们所要的材料寄过来后,他说又要先经过我老婆村里同意,我们又到村里申请并交了500元押金。我们去缙云县xx镇计生委,他们又说要委托书也要村里签字。走前我们问他还要什么手续,他又不肯说,只是让先签字再说。 现在宝宝出生已经快11个月了,去补办准生证,又说男方开的生育证明无效,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办理起来怎么就是这样。有什么事情非要一次一次让我们跑,怎么不一次说清楚,是不是不给我们办理。现在到好不是我不办理准生证。而是他们一次次的刁难。我们想咨询一下,就准生证的办理有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办理准生证到底是应该去哪个部门?

民事相关
2010-11-16 22:59: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