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8月15号在一家公司上班的,当时是试用期,没和我签订合同。可是一个月试用期过后,公司还是没和我签合同。后来10月5日,我跟老板提出辞职,可是老板说:“等找到人了再说。”他说现在走可以,但是没工资。没办法。只有等。到了11月1号的时候。他让我走了。之后5号去结了工资,可是只发了9月份的工资。说是10月份的到下个月放工资的时候在发。而且正式后的工资和试用期的一样。他的回答是:\"你只值1200元。”这样合法吗?请问我该怎么办?告诉我一个方法。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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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及工资和罚金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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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的办法就是直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不能解决,再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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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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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及工资和罚金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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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