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想请教下,我姐是2008年再婚的,婚前2个月,姐夫以20%的首付款买了一套房子用于结婚,婚后姐姐负责家庭所以开支,姐夫的工资用于还贷和自己零用,现在姐夫病重了,我想知道,姐姐有权继承房产吗?姐夫是工薪阶层,没有积蓄,只有这套贷款房,现在,姐夫前面的孩子(22岁)说,这套房子是姐夫的婚前财产,应该归她继承,是这样吗?那我姐姐能得到那些权利呢?
看病期间,我姐姐还把她自己的婚前积蓄拿出来给姐夫看病,现在她面临人、财都没了的局面,她怎样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哪?
打扰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