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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户口为农村户口,出嫁后户口仍在娘家未曾转出。今年村里有土地租赁出去,有获得一定的补偿金,本人没份(未有议意),但最近要收回我本来拥有的三分粮田。想咨询我是否有权拥有,不被收交?

经济相关
2010-11-16 15:15:2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所以,如果你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权,村委会不得收回你的土地。
  • 如果你出嫁后没有另行取得土地,则村委会不能收回你的土地。协商不了可以起诉,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如果你出嫁后没有另行取得土地,则村委会不能收回你的土地。
  • 不能收回,除非你同意。
  • 依上述 对方无权收回 建议与对方协商 协商不成 可以诉讼解决
    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 可以直接手机咨询 以便及时为你解答
  • 如果你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权,村委会不得收回你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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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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