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戚是农民,偶尔在村里做些修车零活。被同村一私营老板喊去修车。老板想给自己的车加上重型胎好多拉货,就去周围铁路施工工地上买了一对,包括内外胎。亲戚帮安装后给充气时爆胎,固定螺丝老化脱落,外侧的固定钢圈飞出将亲戚击成重伤。请问:1。这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帮工关系?2。老板要求安装不该安装的轮胎导致事故是否应该承揽定作和选任、指示上的重大过失责任?3。农民从事维修是否需要行业资格,与老板分别承担多大比例的责任比较合适?4。司法鉴定参照《交通事故人身伤害鉴定标准》是否合理,结果较《工作》低怎么办,一肾一脾切除评定各8级,总体上7级,丧失劳动能力10级是否太低,如何纠正,能否重新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