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人事部门专员,现在离职员工把公司告了,说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没给上保险,还有拖欠他的工资,(他说的都是事实)现在公司请了律师,然后律师给的意见是不承认和他的雇佣关系,这样上面他告的那些都不予成立,已经开了一次庭了,仲裁因他准备材料不充足而没宣判,过一段时间还二次开庭,现在公司让我准备一些虚假材料,如:员工花名册、员工考勤表、员工工资发放单,提供给劳动仲裁,请问如果我这么做了,如果到时候公司败诉了,仲裁会追究提供虚假材料人的法律责任吗??如果追究是公司还是我个人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