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怀孕10周的时候,有先兆流产,休息2周,到12周满,回公司上班。可能因为在家躺了两周,身体有点虚弱,重返岗位第一天晚上就发烧了,又休息了两天,目前没问题了,打算上班,前后总共休息了2周加上2天。公司想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人事说,如果我一年内累计休息30天,就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我休息期间,公司照例扣我工资,大夫让我卧床静养,但我没让大夫开假条,有没有关系? 谢谢大家,我还有点疑问,我基本工资是920,其他的绩效岗位奖金什么的加起来,总计2000,我歇一天班,他扣我80多合理吗?

民事相关
2010-11-15 21:38: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