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孕40周,5月七日早4点阴道流水,于早十点入武汉市****
医院急诊入院待产。至晚上9点30再次流水经测试为羊水。(这期间一直
无宫缩,无腹痛)。到8日晚10点40至45分流血三次,医生准备剖腹,9
日零点一十剖腹取出一活女婴,有心跳无呼吸,皮肤紫绀,在一点二十
分转入新生儿科抢救至九日早五点婴儿宣告死亡,(死亡原因是新生儿
缺血缺氧.呼吸循环衰竭)。
家属要求医院做尸检,院方要他们出
8000元尸检费,因来自农村,加上已花去5.6千了,没办法,放弃了。在
后来的协商中,院方说“看你们来自农村,经济条件差,决定给你们免
点医药费)。至今已快一星期了,来自农村的人急寻出主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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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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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的话,很可能是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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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先去医院复印并封存病历,委托专业医疗律师评估,了解医院过错。从你的描述中初步判定医院是有过错的,胎膜早破,要注意胎儿窒息缺氧情况的。医院没有严密监测。如分析后过错明显,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诉讼中解决鉴定问题。如需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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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存在过错,你们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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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医疗事故需要做相关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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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阴道流羊水,医院未引起重视,延误剖腹产时间,导致胎儿缺氧,故院方存在过错,建议尽快封存、复印病历材料,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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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有明显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委托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介物入,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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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病历分析7、8日两天医院做了哪些处理,以及胎儿宫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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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