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章程有一条\"以下特别事项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后才能修改\",现想改成\"以下特别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后可以修改\",但另一股东不同意,占25%表决权,怎么办?如果已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修改,是否法律就同意修改?若工商局要求按原有的条款必须所有股东都同意才能修改,我们是否必须走行政诉讼这条路?赢面有多高?
-
如果一定要全体股东同意才能修改,那么若有增资扩股等行为,只要有一小股东不同意就没有执行,有没有良策啊?怎么修改原来的章程呢?
-
还有其他办法。
具体面谈。
-
应按照原章程规定,全体股东同意后方可修改。
-
还是协议为好
-
在章程还没修改之前,修改章程需要合体股东的同意,如你不同意,章程就无法修改。如有疑问可直接电话联系。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