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这房子是学校分给教师住的,学校不是允许出租的,还会定期来查房,他们一来查房我们就得出去躲着。原本分到这房子的教师委托邻居出租这房子,然后我们房东跟该邻居签了合同再转租给我们。当时我们签约本来只打算签半年的,可我们房东(转租房东)跟我们说他再过几个月也许会涨房租,建意我们跟他签一年的,因此我们就跟他签了一年的合同。可过了半年把房子转租给我们的房东跟我们说“那教师嫌房租太少了,我们那个房间住的人太多了(我们租的是最大的一间房子,住了四个人,其于两间每间都只住了一个人)。以那份合约不是他签的作为理由,表示那份合同没有法律效率,要求加房租,不然就要我们跟他(转租房东)一起搬走。”。那时正是快开学的时候,我们都还没回学校,又不想来回搬东西,不知道怎么办就只有同意了加租。可是我们没有跟转租房东另外签合同,只是在原来的合同上把租金改了一下,我们在合同上只签了名,没有写上双方的身份证号码,也没人押身份证复印件。现在我们想搬走了,可是合同没有到期,他要求我们给纬约金一千块,我们房租也就只有六百一个月,当时还交了押金四百,现在我们找他理论他说这一切都是那个教师的责任跟他没关系,我们要搬走就得赔他钱。最近那教师跟他邻居好像吵了一架,说是学校查房的时候查到了,扣了他这套房子一个月一千三的工资(是没加房租之前的租金),我们不知道我们房东是不是在骗我们,因为他加我们房租的时候也没任何证据证明那教师加了他的房租,所以我并不知道那教师到底有没有加过他房租。他们都是本地人,到时他们要是一起针对我们,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我们应该怎么做,现在我们也只不过是个学生,对法律认识也很少,希望有人能帮帮我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