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今年47岁,出生三天被现在的父母收养,四年前养母患病去世,不久后年近八旬的养父另结新欢,最近一纸诉状将我告上法庭,要与我解除收养关系,当时夫妻共同的一套房产归他所有,还要我赔偿他未来的抚养费10万元。在诉状中养父不惜歪曲事实诋毁我,说我经常威胁虐待他,还干涉他自由安排晚年的权力。养父新找的那个女人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站街女,才三十几岁,有丈夫有儿女,为了钱才会和一个年近八旬的老人在一起。我不反对父亲找老伴,但起码得是过日子的清白女人。 关于那套房产,是养父母的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现在父亲想将房子据为己有,明天就要开庭了,我该如何反驳?

继承
2010-11-14 20:10: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