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侯战平2010年9月份的一天夜里,我的朋友孟欢来找我喝酒,我们两个喝了一点啤酒后他就走了,又到其他地方去喝酒,在他喝醉后给我打电话叫我过去喝,我们两个都喝醉了,他骑了辆摩托车载着我(摩托车属于三无车辆是他借的),在路上撞到公路边的护栏上,他受了重伤,昏迷不醒,我拦了辆出租车打电话报了警,警方当时给我做了笔录,又到孟欢载我加油时的加油站对能证明是孟欢载我的加油站员工做了笔录。在孟欢昏迷期间初步认定我无责。 在孟欢住院期间,我一直陪护,又给了他家人3千元现金,可等过了一个月以后,他家人说要我负责任,并且说要起诉我,还说孟欢醒(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后说是我骑摩托车载的他...要我陪他们5万块钱, 他所说的话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 请问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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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你是无责的,可以从人道方面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他的家人起诉你,你应积极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盼你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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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上述 你应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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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责任由交警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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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陈述也是一种证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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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电话里回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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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家人的话是没有依据的,其起诉也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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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