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三兄弟,已经分别立户!父母都已经过世(父97年,母2007年)!
我是长兄(1962年),已经生育子女;二弟(1965年)也已经生育子女;三弟(1968年)是单身,父母在世时随父母生活,现在有低保待遇! 三弟在父母过世后随我一起生活,二弟没有理睬过三弟的生活!
2007年母亲过世后,因为母亲的户口还没销户!由我出资,出地,用母亲的名义办建房证建了一栋2层楼房!(办建房证是我找的关系,建房证上的时间提前到了2003年)现在住的地方要征收了,二弟想把我建的2层楼房的征拆费分走一半,请问法律上允许吗?
怎么办?能不能办理房产过户?但是因为是办的母亲的名字,母亲早已过世!请问有什么办法能阻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