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老婆在2010年7月13号拿的结婚证,(十月一日才办的酒席) 7月28号到上海市闵行区阶梯吉美幼儿园工作,并签下一年的劳动合同。由于之前去应聘的时候,简历上写的是 末婚 (简历是以前做的),现在我老婆怀孕了,单位就开除我老婆了。 我老婆在工作期间认真,负责,深得小朋友和家长的喜爱。就是因为怀孕了,单位就把我老婆开除了。我们从来没有向他们提出过什么要求,也没有请孕假。只是怀孕让他们知道了.

民事相关
2010-11-15 12:58:2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单位的做法不合法。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需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不能开除你爱人
  • 女方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经济赔偿金
  •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规定,对于三期(孕产哺乳)女职工,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不得降薪。所以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要看单位解雇是否有合法依据。根据你的陈述属于违法的。另外你老婆所在幼儿园是民营还是公办聘用制,涉及是何种用人关系的问题。可以要求赔偿或者要求恢复关系。可进一步咨询或委托律师操作
  • 去告他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