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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父亲2003年死亡留下一套房子,产权人是我父亲的名字,母亲健在,我是家里的独子。现在母亲想把房屋继承在我名下。可公证处说,我爷爷因为死在我父亲后面(2005年死亡奶奶是1983年死亡),我爷爷的子女也有继承权?天啊, 我该怎么办? 2.要真是这样难道我母亲产权下的房产假设要卖的话难道他们也要继承?丧偶的产权人卖房子,需不需要公证书? 本人已经下岗多年,靠打工维持生活,为此事我真的苦恼啊!

继承
2010-11-13 23:51:3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因为你爷爷百年在你父亲的后面,你父亲的房子,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父亲的那一半需由你父亲的子女、配偶与父母共同继承,你爷爷只能继承极小极小的一部分;
    2、你爷爷的子女只能在你爷爷极小中的一部分由其几个子女平均继承;
    3、你母亲如果想卖掉此房,需征得你爷爷的几个子女同意,或者母亲把他们的极小部分折合成现值也可以。
  • 是的,你爷爷的继承人有权继承你爷爷应该继承的份额。
    除非他们做放弃继承的公证,否则不予更名。
    不要苦恼,爷爷的继承份额很少,但操作却麻烦。
    建议:找专业人士咨询,了解继承份额的分配,再想办法解决问题。
  • 你父亲的房子,只有他的子女,配偶,父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 你爷爷继承的部分其子女是享有继承权的
  • 你父亲去世后,你的遗产由你、母亲、爷爷三人共同继承。各占三分之一。你爷爷所继承的份额由你其三个子女和你共同继承。你母亲名下的房屋不需其他人同意。
  • 需要经过你的叔叔同意,可以协商处理
  • 该房产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死亡后该财产你父亲的份额由你、你母亲和你爷爷各继承三分之一
    你爷爷死后其三分之一再由你叔叔他们继承,你也可以通过代为继承取得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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