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不是车主本人,是车主将车放在洗车店洗车,肇事司机将车开走,最后将一73岁老人撞死,另一老人撞伤,肇事司机全责,但肇事司机没有经济能力赔偿,这种情况下,车主是不是有垫付赔偿的责任,可以获得多少赔偿,如死亡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失费,医疗费及营养费等等。还有第三者险可以启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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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同意上面律师的看法。
车主及机动车所有人是否要承担责任,与其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有关。
依据法条:《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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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如有过错,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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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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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新法律,车主应无责任。但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范围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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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侵权责任法之规定,车主无责。死者只能从强制责任险种赔偿;同时车主无需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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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车主无责。死者只能从强制责任险种赔偿;同时车主无需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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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车主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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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