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2010年11月8日,我母亲被电瓶车撞伤,股骨颈骨折,现在医院治疗,当时急于救治伤者,未能及时报警。但招式肇事者的态度较好,一直在积极的参与救治,并支付医疗费,但由于伤者病情严重,需要手术,手术费的问题上,肇事者便提出责任问题,表明不承担全部责任,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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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找交警部门报警,请求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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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警, 就无法认定责任。
赔偿是依据责任划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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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究保险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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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