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十来年 生有两个小孩 一儿一女 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现在想离婚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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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离婚,就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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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结婚没有登记,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你们在法律上是没有夫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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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趋势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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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是在94年之后结婚的,则你们为同居关系,如果你想与对方分开,双方可拟写一份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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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前,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须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之后以夫妻名义居住在一起的,不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同居关系,可自行解除。涉及子女抚养、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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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只是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问题,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应协商处理,协商不了的,一方可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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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结婚没有登记,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也就不需要离婚,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前需要向民政部门申请复印结婚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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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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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结婚证丢失,可去民政局查询婚姻登记情况,复印材料民政局盖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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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