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下岗后,用家积蓄和别人合股买小钻机,在外干活只供孩子上大学,但在第四年他以;钻机事故多耗费大等不再供学费和生活费,并不再回家,妻子要陪同工作,他以各理由推脱,索性电话也不接了。后妻子得知他已在外地购置房产与所谓保姆同居,大约地点知道,具体不晓。妻子在娘家时间长了想提出离婚。请问;向哪里法院送交诉请状?同时想问;这期间妻子两次动手术,他不管不问,能否附带提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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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应该向男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如果男方在其他地方居住超过一年则可以到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如果你能够证明丈夫长期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则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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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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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都有,选择一个对你比较有利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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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直接向你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我看系统显示你是咸阳市渭城区的,直接到该院起诉便可。动手术的花费你把票据保留好,他最少承担一般费用。有什么不清楚的,直接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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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同时男方在外与他人同居,存在过错,你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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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