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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结婚一年多了,可是老公离开家有八个月了,现在涉及离婚。但是又觉得不想起诉,有财产问题。我们俩的房子是我们家里在我们登记前买的,后来他打了张欠条,房子做了公证一人一半,欠条里的钱扣除了他拿的装修的那部分钱。现在的问题是他就想要回装修时的全部款。还说凭良心给。但是这里面有我们结婚后还的一万九千元,我想算清这些东西。不想走起诉,是否也可以通过法律把这个财产分清呢?是否可以找个律师呢,就是弄清楚这些再去民政局。有法律效力吗

婚姻家庭
2010-11-12 17: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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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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