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比较倒霉。我开机动车正常行驶,在经过一个汽车站台时,从一车公交车的车前冲出来一个小丫头,她是一下子跑出来的,撞到了我的汽车右前侧。碰坏了一颗牙齿。到医院后,医生说牙根还在,但牙冠没有了,要植一颗牙,另外还有两颗牙松了。我问了一个我们当地的医生,他说一般植一颗牙1500元左右的就可以了,而对方在她的家乡植了一颗1万元多元的牙,大大超出了保险的范围,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呢?补充一下,事故认定我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
另外,休息的天数是应该由谁来确定呢,是医生?如果对方说要休息一个月,而我认为只要三天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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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天数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意见确定。对超出普通标准植牙的费用你可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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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生的诊断证明休息赔偿对方的误工费,至于医疗费双方可协商去哪间医院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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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天数可按病历或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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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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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暂时可以不与对方进行协商,直接让对方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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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