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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县在事业单位找聘面试中笔试第一名未通过面试,第二名以超常规的面试成绩通过面试,原因是第二名的父亲是医院职工,而面试考官7人中5人是医院的医生,请问这种做法有没有违反回避制度?

其它综合
2010-11-10 21:12:1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面试的纪律要求
    (一)面试试题的命制必须采取入闱方式加强管理,试题的制订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命题人员要与命题单位负责人签订保密协议书。同一岗位的面试试题应有A、B两卷,试题袋必须加盖封条和印章,面试时由主考官随机抽取当众拆封;因考生较多不能在同一天完成面试的,第二天面试时必须更换面试试题。
    (二)负责面试工作的单位不得事先向外透露面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及考官的组成。面试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本人作为考官和工作人员的身份。
    (三)实行回避制度。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以及其它利益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和大声喧哗,与面试无关的人员和面试完毕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面试考场。
    (五)考生应听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面试规则和考场纪律,凡进入候考室未进行面试的考生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相关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应将所有通讯工具关闭后放入指定的地方,面试过程中严禁接打电话。考生需要如厕时,应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由考务工作人员陪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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