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在一个专门借钱公司借了一万元,当时借钱公司还给借款人和担保人香烟抽,说了具体事宜就去取了钱,借款人只拿了7000元,2000元作为公司利息1000元作为担保费什么的。随后就开了2张借条,条件是如果未在1个月后还钱,将付违约金5万5,开了2张借条,只有担保人签了字还按了手印,担保人还复印了摩托车的驾驶证作为担保!当时担保人对他们开的第2张借条很疑惑!多次询问,借钱公司说这只是违约金无关紧要的,只要到时候把借的1万元还了那个就没用的,担保人被说的稀里糊涂的也就没在什么。可到了还款日期借款人未还钱,借钱公司的人来到担保人家要钱,不借款也由一万变成6万5,说是担保人借的钱。可担保人没有拿钱,是那个借款人拿的,可是借钱公司的说借条上谁签字画的押就谁还,请问担保人是否要还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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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义务。但不需要超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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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承担了担保责任 担保人 就会承担责任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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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讲的情况,你有些被动。借款公司有违法行为建议尽早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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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比较特殊,可能被欺诈下套。
建议尽快聘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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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