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医院治疗白癜风,要求服药半年,药物是医院自行配制的,没有药准字号,三月后,出现肝功能严重受损,在另一医院住院治疗半月多,花费5000多元,请问医院有责任吗?我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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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因果关系的话,医院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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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追究医院的责任,你必须证明你的肝功受损是由原医院的药物导致的。你可以先与原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你可以凭你收集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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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司法鉴定确定医院有无责任和责任大小,据你说的情况是有责任。具体可直接联系咨询(济南)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医疗赔偿专家张律师。并库尔代理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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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双方可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并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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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