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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学的一位女生在校被同学强奸,至精神出现异常,学校通知家长将该生领回家,其父领她到青岛准备治疗时,该生跳楼自杀,身体多处骨折,现处于昏迷状态。 事发后第一时间通知了学校,两天过去了,学校没给任何答复。 作为该生的亲属,我们如何求助法律,学校应承担哪些责任?医疗费用如何担负? 盼望律师给予解答,非常感谢。

民事相关
2010-11-11 23:33:45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建议委托律师来处理。
    这类案件赔偿金额空间很大,需要专业律师来维权。
  • 可以起诉该学校!
  • 你好,首先对小女生的遭遇表示惋惜和同情,毕竟年轻,我们为这朵未成长的花朵而痛惜,同时我们也谴责施暴人的行为。然后,对于学校,如果当时情况的发生,学校方未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校方是应当承担责任的,最起码发生了如此恶劣的事情,是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存在问题!应当追究到底!
  • 我来凑个热闹
  • 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学校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 你好!学校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 在学校被强奸,学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但对于其自杀而产生的医药费等损失,恐怕难以得到支持。同时,对于实施强奸的人无论其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都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学校列为被告,要求民事赔偿。
  • 你好:中学生如果在学校被人强奸的话学校因该承担教育管理的责任。因此,受害人除了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主张民事赔偿以外还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责任。有什么不明白的可电话联系。
  • 同学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学校对民事部分承担相应过错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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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