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产权到底是谁的?父亲九三年与母亲离婚,九三年底父亲参加的单位房改交了5000得到部分产权。九五年与继母领证结婚,九八年单位二次彻底房改算了父亲和继母的工龄交了2500拿到了房屋的全部产权。2000年这套房改房拆迁,父亲与开发商签了一份回迁房的购房合同,写的是父亲,我和弟弟三个人的名字。一直由父亲继母和继母的女儿三人居住到今。新的房产证2004年办下来,写的是父亲和继母的名字。现金父亲去世,这套房子的产权是谁的?我是不是占产权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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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你只占该房产6分之一的份额。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盼你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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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先分割给你继母二分之一,然后由你继母及其女儿、你、你弟弟四人共同继承余下的二分之一(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的前提下),也就是你能去的八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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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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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您父亲没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您应继承房屋产权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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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子女,对于你父亲遗产,有法定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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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细分!可在海沧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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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