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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二手遗产房,此房主过世,房主有两个儿子(儿子甲、儿子乙)、一个女儿丙。过世后在征得乙丙同意后,儿子甲委托中介于2009年10月底将房子卖给我,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付2万定金。合同签订后,于2009年11月底办理公证(乙、丙放弃继承公证),公证费用我付,后因一个半月后房价飞涨,甲便不同意卖房,要双倍返还定金,我不同意,于2009年12月底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继续执行合同。其间甲于2009年12月底办理了遗产继承,将房子过户到其名下。法院于2010年7月底下判决,合同无效,理由房子为遗产房,其甲的妻子不同意卖。请问法院判决的有道理么?现在我该怎么办?

继承
2010-11-10 16: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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