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他年过花甲的父亲被人用 *** 砍成重伤并致残(有伤情和伤残鉴定结果为证),对方潜逃数月,通过网上通缉被异地缉捕,交案发地。现对方提出拿伍万圆做调解处理。我朋友心十分矛盾,如果不做调解处理,进行刑事讼诉并提出民事赔偿,如果对方不履行民事义务(不进行民事赔偿),法院对民事赔偿执行不到位,我朋友在经济上势必背上沉重的包袱(因前期治疗已花费用过万圆)。在偏远落后的山村,在一个贫苦的家庭,区区伍万圆却能解决许多实际问题。如果做调解处理,对方的违法行为又不能得到应有的惩治,有人私下给我朋友出了一个主意:先做调解处理,拿到钱后,然后再进行公诉(先民事调解,后刑事诉讼)。请问:1、民事案件可以调解吗?2、这种拿到钱后再进行刑事诉讼的做法在法律上能成立吗,法院(或检察院)能支持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