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结婚前有精神分裂症,结婚登记前对男方隐瞒了这个事实,请问一下这个婚姻是不是属于无效婚姻,可以撤销的吗。
-
精神分裂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构成条件,该婚姻有效,不能撤销。
-
这个属于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
女方是间歇性的还是长期的?
应当认定为婚姻无效,但是你需要向法院起诉才能撤销。
如需法律帮助,可直接致电联系。
-
需要起诉认定婚姻无效。由法院判定后,该婚姻自始无效。
-
这个不一定的,要看女方具体的病情,如果现在病情稳定了,一般不做无效认定。
-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但精神分裂症一般并不能认为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姻法没有规定带有欺诈性质的婚姻可以申请确认无效或者撤销。因此你的婚姻难以宣告无效或者撤销。
-
主要看女方的病情达到什么程度,如果是间歇性的,那么很难认定无效或者可撤销。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女方隐瞒病情,起诉离婚对你是有利的。可来电咨询。
-
一般不能!
-
你需要搜集隐瞒且发病在婚前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很困难。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