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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是在二十年前与现在的老婆结合的!走后,留下了一套房子,但是父亲在走之前可能是写下遗嘱将所有财产给我的继母,但是我不知道是在什么情况下写的,也不知道有没有公正,请问这份遗嘱是在什么情况下写的才有效,需要哪些人证明,如果遗嘱公正了,请问我还有继承权吗?我父亲只有我一个孩子!

继承
2010-11-08 16: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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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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