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原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已超过半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前段时间,公司以公司最近出现太多不良为由,就将我开除了,事先也没通知,就是有一天下午突然说你明天开始不用上班了,我感到很委屈,我也觉得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法,作为大学生我们都应该有维权意识,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应该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麻烦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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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薪并补交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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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已经发生实际用工关系的情况下理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不签署的,应支付双倍工资;一年不签署的,应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仍应支付双倍工资。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否则,即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支付期间工资,或者要求单位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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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差额补偿
2、如果公司是没有合法理由的解除,可以要求双倍的违法解除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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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坚持上班,并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盖章辞退通知。你可以主张的权利包括双倍工资,赔偿金等等。建议进一步咨询或委托律师操作。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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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坚持上班,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辞退盖章通知书。据你的陈述公司的辞退违法你除了可以主张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以及其他权益。建议进一步咨询或委托本律师操作。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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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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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