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习下课后,四年级一女学生被班上的一个男同学猛力推倒在地,当时女同学只是感到头部很疼,回到家后也没有吃晚饭,走路像个无头的苍蝇。第二天也没有吃早饭,这才告诉奶奶自己被班上的一个男同学撞到在地板上,于是奶奶带着孙子来到学校,学校将学生送往当地医院,经医院检查,疑似头部内出血,必须住院治疗,要学校缴纳住院费。撞人方的监护人认为他的孩子到学校读书,看护权全是学校,不负完全责任,请问在划分责任上,学校应负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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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即便有责任,也只是会极小极小的比例,主要责任由侵权人承担。以2者为被告起诉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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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具体情况,学校肯定是要承担责任.加害的学生的家长也要适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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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个人认为侵权人的监护人应负主要责任,学校应承担次要责任。详情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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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