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近我与一人签定了一份房屋购买合同,按规定我先交了2.5万元的定金,事后经打听对方所有的房屋是属私人建的房屋,因缺资金才将其中的一套房屋进行销售,于此,我现在想终止该项购买合同,但合同上有约定如果违约定金不予退回的条款规定.请问,我能退回定金吗?能退多少?如果对方不退,我该采取什么办法维护我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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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你是不能退了,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重大欺诈,诉请法院解除合同,从而要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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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协商,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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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不利。需要看具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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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着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判断是否能够取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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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对方的房屋不能够进行买卖,则购房合同无效,你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2、对方不退还定金,你可以起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3、你查询对方的房屋性质没得,是否具有产权证,土地性质等?以此来确定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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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