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现在价值35万元的房子,还欠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元。请问:1、法院一般会对这套房子进行怎样分割呢?(具体有哪几种分法啊?麻烦各位律师们帮我讲具体一点好吗?谢谢!2、是不是要先拿买方的首付款先去还清了银行贷款,把房产证赎出来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3、可以要求先卖掉房子,然后夫妻双方再平分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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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还完贷款的房屋,其价值等于市价减去尚未还完贷款。转让公积金贷款房屋需要与贷款银行协商,或者采取提前还贷或者提供其他抵押物置换房屋产权,未经银行同意前,你们无法转让房屋产权。
法院的一般做法是:夫妻协商,确定将该房屋交由一方,同时补偿对方部分房款;夫妻协商,经银行同意将该房屋转让,对转让房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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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会判居住权,待取得所有权后确定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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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归一方,另一方支付房产一半的现金,贷款15万元共同承担;
2、房子拍卖,均分拍卖所得款,贷款15万元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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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