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我老公领结婚证一年多,他家里人对我不满意,不让我进门,我都是外面租房子住的,他现在要跟我离婚了,什么都没有,他这一年半没赚过钱,都是花我的钱,我可以得到经济赔偿么?前段时间他父母给他钱,让他以他的名字放在某公司的高利,借据我都看过,是某公司借的,我也看到一张别人个人欠他20万的欠条,但是我现在看不到了。我只有录音,录音里面很清楚的,他放了多少钱,几分利息,放在什么公司的,录音里倒是说那钱是他的,是他的名字放的,没提及他父母。但是现在他打好离婚协议让我签字,意思就是说我什么都没有。 说那钱虽然是他的名字,但是是他父母的,与我没有关系。请问我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