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一年多,儿子现在4个月,从生完宝宝我就一直在家全职带宝宝,无生活来源,他的工资也不是很高,所以他相当的依赖其母,在其母挑唆下他不许我带孩子回娘家住,我们吵起来,他动手打了我,在他抓我头发用脚猛揣我刀口(我剖腹产)的时候我顺势拿起菜刀,在撕打中将其手指划伤,缝了几针,又一次,因为婆婆在家我出门买点东西,因为一些原因,结果回去稍晚点,他晚上回家就恶意找事,以至于半夜2点把我赶出家门,当时我身上本身就有病再加上半夜遇寒回到娘家我就开始高烧,事后他让其母把孩子带到农村,三天后在我病没好的情况下我把孩子接了回来,我回家拿东西他钥匙也不给我,并且让我以后不要回去了,现在我没有工作,孩子还是吃奶粉的,我的来源全部没了,并且我怀疑他有了第三者,所以我想向法院起诉离婚,我需要准备好什么证据才能起诉他给我精神赔偿?另外我可以告他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吗?是不是等我有了他第三者的证据才能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更何况孩子我没有能力抚养,我需要怎么做才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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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上诉诉讼请求全部可以主张,委托我来帮你调查取证,具体电话联系,思明我很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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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搜集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以便更好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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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较为复杂,直接电话联系或者当面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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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司法实践中难度较大。
需要结合具体的材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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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看能否收集您老公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或您被虐待的证据,以此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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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