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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14岁,6月与同学打架后,精神不适,到南京脑科医院看。入住儿童精神中心住院,当时我要求大人陪护,住院部不同意。二天后,小孩从二楼窗户跳下。右跟骨骨折。在要求下做一次手术。后医院要签协议才同意付骨折二次手术,佛则不管。小孩精神上医院先说是精神站碍,出事后说精神分裂。现在小孩精神恢复好,但继续服药。请问我如何维护二次手术费用,伤残鉴定在哪个部门做。伤残鉴定在二次手术后做行吗?医院赔多少钱,分别是那些请告诉我。谢谢你!

医疗纠纷
2010-11-05 15: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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