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有法律上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在我们的步行街转得了一个摊位。但是说,转给我摊位那个女的欺骗了我。她和摊主签合同是签到一年,明年三月份到期。那她也就是和我签到三月份。而我问她,假如合同到期了呢,怎么办?她说合同到期了,可以和摊主继续签。(她并没有跟我说合同到期的话,还要给摊主一笔转让费用。并且,每年合同到期,都要给摊主一笔转让费)她之前和人家摊主说好了的。假如转出去。须给摊主500元钱。她并没给,现在人家摊主就找我要 。我和她签的合同,也是她自己伪造的。只有名字和手印。什么都没有。我也没她身份证复印件。这只能怪我傻。但是白白让她骗了那么多钱。再怎么想也不甘心啊。我想知道,这样我可以告她吗?去哪里告呢?

其它综合
2010-11-05 17: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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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