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辆二手车,并签订了二份协议。第一份协议是购车定金协议,并约定本人女友获得驾照后提车,口头协定12月(有QQ聊天文字记录),并支付定金2000元。因为本人女友过于善良,被对方设法使我们提车时间提前到10月2日,并且通过淘宝再此支付1000元的尾款(有QQ聊天文字记录)。10月2日提车,并签订第二份协议,协议内容大致为,车辆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有卖方承担。因地方车管政策,需办暂住证半年后再过户,车辆无任何违章。次日,我们再网上查询到该车有9个违章未处理,我们再次联系到卖方表示担忧。卖方承认车的确存在违章。因为违章车辆无法开出上海,我们根据合同,不处理违章可以提出退车,提出要求,对方不接受,私下协商,车辆转籍,退掉旧牌去上新照。退牌和上牌费用,由他承担。(该私下协商有QQ聊天文字记录),当晚,卖方再次联系到我们,表示下午表态的不是他本人,是他老婆,对私下协商的方案又矢口否认。从文字的语气和态度,可以明确是本人。
我想请教下,这件事如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