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车主)于28日与我弟(司机)驾驶货车至山东路线与一黄色自卸追尾,对方车辆当场逃跑,我方展开侦察。对方于四日后车主带司机与车辆到交警队投案,并交3万费用后回家,现事故认定未出来,这种情况是否可认定为交通逃役?是否负全部责任?民事赔偿都有哪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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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言属实,应该是逃逸行为,可能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具体事故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民事赔偿要结合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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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可以认定为肇事逃逸,是否负事故全部责任,还要根据现场情况综合判断。待交警事故认定书作出责任认定后,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及保险公司赔偿你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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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认定为肇事后逃逸的,其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关于民事赔偿由于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也会有不同,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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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应属于肇事逃逸,一般应认定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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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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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