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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受害方,骑一自行车无任何违章行驶,因为被一无牌无证,无车检合格标志且乘载四人的等机动车(摩托车)撞伤,而事故现场被肇事方破坏,受害方当时无报案条件,他方均有报案条件。致第三腰椎压缩性骨折,仅医疗费用为贰万陆仟多元,但肇事方却以经济条件差为由,只垫付6600元。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伤残司法鉴定已经做了,也向交警队递送了陈述材料,不知我这样的情况能否得到什么程度的赔偿? 诚谢提供帮助!

交通事故
2010-11-04 22:13: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