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职高学生(我妹妹)开学读了2个周,之后未办正式退学手续离校一个多星期,在校外出交通事故身亡,因需对肇事者打官司,但是学校以不算学生为由不为受害者家属开具学生证明。学校这行为是合法的吗?如果控告学校有胜算吗?只有课本和收书本费、住宿舍费和饭卡可以证明。希望你们能帮忙下,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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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现解答如下:
1、如果学校未对你妹妹做出开除的处罚决定,你妹妹的身份仍然是学生;
2、您们可以向教育局反映相关问题或者和学校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诉讼,胜诉的希望还是大的。
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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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管理的法定义务。学生离校长达一周多不过问,显然过错不小。你妹妹发生意外,肇事者依法当然赔偿。你可用现有的材料先请求肇方赔偿,后找学校赔偿,一步一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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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学校对于你妹妹的死也存在过错。你现在的证据基本人可以证明是学校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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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