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是男方家人贷款买的男友名字(还没买写我们俩名字应该也可以就不能写我一个人的),我和男友同意房子要离婚房子都给我。但不想给父母知道也不想花过户的冤枉钱,想立协议公正具有法律效益吗?就写离婚房子归我,去婚前公正一下。不然各位律师有什么好办法?麻烦了~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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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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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属于不动产,依法律规定,不动产转移以登记为要件,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过户是要花钱,但为了避免以后发生纠纷时处于不利地位(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最好以登记为准、并在登记时注明你二人的姓名; 其次做好婚前财产协议,否则,该房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 该协议属于民法范畴,按照意思自治原则,没有必要另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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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写,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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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以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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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好是去过户,免得以后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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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部是有效的。但是最好还是办个共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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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最好在公证中体现男方家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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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贷款已还清,那么该房屋系你男友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想离婚后房屋归你,可以直接协议赠与,可以写离婚后房子归你,附条件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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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