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4年6月来到一家国有控股的公司工作,2007年1月才给我上的社会保险,我要求公司给我补缴04年至07年之间的保险,公司不但不给补缴,还把责任推给我。以前的合同已写明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可是我并没有享受到公司的保险福利待遇。请问之前的保险公司是否能给我补缴呢?
-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
-
公司应当补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可以。
-
与单位协商 或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你好: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赔偿。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