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残疾人 无劳动能力且要赡养年迈父母 都没有收入 家境困难 现靠姐姐们供养 女方为正常人 有工作 但收入不给男方及其父母 有一个儿子 8岁 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 现女方提出离婚 且要孩子抚养权 请问 这算不算婚姻法中的遗弃?如果男方要孩子抚养权(男方有一兄长已过世 现男方的孩子是老人及男方的全部精神支柱) 会把孩子判给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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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然后就需要根据你手中相应的证据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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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遗弃,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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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遗弃,从现有的情况看,孩子由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如果男方想争取到抚养权,建议积极收集男方抚养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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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情况,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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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为了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为你们最大限度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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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婚姻法中的遗弃
判给女方的可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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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遗弃,孩子判给男方可能性较小。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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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上述 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帮助 可以直接电话咨询:1358185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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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积极举证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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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