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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咨詢跨區搬廠賠償事宜。我們廠快要從東莞市鳳崗鎮搬到深圳龍崗區去,老闆說到那裡條件好,但從來沒有提到去那邊的待遇問題。我們問他,他也避而不答。現在廠裡又是拖欠工資,所以廠裡好多工友都不想去。請問我們不去,廠裡要不要給我們工人賠償??還有就是有賠償的話,如果到時廠已經搬走了,像這樣情況我們該向哪裡去求助?這一塊由哪個區來管制?東莞,深圳?我們還要收集哪些資料? 謝謝!

合同纠纷
2010-11-04 15:17:1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不去的,从2008年开始,工作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
  • 1、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2、建议向凤岗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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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工作地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公司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员工不同意去,工厂应当给予补偿。
  • 可以要求给予赔偿和支付拖欠工资等,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你们要提供合同、厂牌、工资条等。
  • 向凤岗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你们不愿意去深圳工作,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如果你们工厂不给经济补偿,你们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果有其他疑问,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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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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