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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4点50分,我朋友驾驶一辆普通轻型货车在105国道中山东升路段撞到一位闯红灯的行人,经抢救无效与第二天身亡。该死者为湖南籍男子,55岁,家有一妻一儿一女,儿女均满18周岁,属于外来务工者,但没有暂住证,月收入为1500左右。该路段限速60,而我朋友当时的车速介于60-70之间。经过调查勘正,货车没有购买交强险,没有年审,但是经过检测站检验一切正常,没有隐患问题。当时并有录像证明货车通行时是绿灯,而行人过马路时是红灯,并且不再斑马线内通行,且身穿黑色不易反光衣服。请问,我朋友该承担多大的责任,以及需要承担哪些相关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恳请给予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
2010-11-03 08:56: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责任划分的问题一般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很难仅凭你叙述的情况给你一个可以参考的答案。但说到赔偿我可以告诉你,首先你的朋友没有买强制险,在强制险范围内的(122000元)由你朋友支付,超过强制险以外的,要根据责任来划分。
  • 如果你朋友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那么你朋友即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你朋友能足额赔偿并取得死者家属谅解的,可争取缓刑。
  • 由交警部门根据相关现场证据划分事故责任。如果最终认定你朋友需承担责任,亦应根据受害方户口、工作等情况判定赔偿数额。如有疑问或需帮助,欢迎直接致电律师垂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